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武汉市松江区佘山镇大家政府性
通知
陆晓春:
上海市松江区佘山镇人民政府于2024年03月20日作出《附有违法建筑的不动产认定书》,现因通过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》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送达,依照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》第九十五条的要求,向你信息公示公告送到《附有悖法建筑物的没特定物界定书》,参与出本信息公示公告之时起,路经二十八日,即视同送到。
附近:《附违背法建筑工程的拉不固定资产判定书》